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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瑞技术(00295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PHUA LEE MINGPHUA LEE MING(SZ:002957)2025-09-18 10:4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 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