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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瑞技术(00295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PHUA LEE MINGPHUA LEE MING(SZ:002957)2025-09-18 10:4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应 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第 1 页 共 5 页 第二章 选 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