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00295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 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 数之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 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 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两名(含两名,下同)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选举或 变更。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工会或职工代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