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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股份(30057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FlagchemFlagchem(SZ:300575)2025-09-18 10:46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优 化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广泛吸纳人才,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江 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形成决议后提交 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 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 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