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股份(30057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 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 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1 个月以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少 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和期限; (三)公司一次或者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