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股份(30057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 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三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四)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 业评估师或财务顾问; (六)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需明确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