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股份(30057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髙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便于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 称"《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本制度第二十条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 券事务代表存在更严于本制度的规定、与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相关的承诺且不违反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按承诺内容执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