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科技(01729) - 延迟寄发通函及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 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1729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聯交所基於本公司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 通函而向本公司授出豁免。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務請留意,倘本公司情況有變,聯交所可變更或撤 回所授出的豁免。 承董事會命 匯聚科技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柯天然 香港,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兩名執行董事柯天然先生及黃志權先生;一名非執行董事王來春女士;及四名獨立非執 行董事何顯信先生、陸偉成先生、陳忠信先生及陳潔芬女士。 延遲寄發通函及 授出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4.41(A)條 茲提述匯聚科技有限公司刊發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之公告,內容與收購事項之主要交 易相關(「該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該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已從其控股股東立訊精密有限公司(其實益擁有1,380,594,000股股 份,佔該公告日期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