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尼雅(600084) -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完善 股东会运作机制,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股东会、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其他与会人员。 (二)对于公司股东会已经审议通过的事项,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司股东会可以授权给董事会等有关机构或有关个人: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事项的具体实施; 2、如果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事项较为原则,在不违反该等原则和精神的基 础上,对于该等事项的解释、说明、补充、完善和调整。 1 (三)公司股东会对于董事会等机构和个人的授权必须明确具体,明确包括 被授权人、授权的范围、期限等有关内容。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