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智联(00201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遗漏信息补充; 3、报告期内发生业绩预告修正;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的原则; 2、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 3、责任与权利对等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资本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 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