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智联(00201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传化 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关联自然人及关联法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 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