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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0020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资本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董事长 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规定,为内幕人员所知悉 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