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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股份(00208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09修订)
SUNVIMSUNVIM(SZ:002083)2025-09-19 08:46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行,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指引 1 号》")、《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 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 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