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半导体(01347) - 延迟寄发通函内容有关(1)主要及关连交易- 收购协议(2)建议非公开发...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HUA HONG SEMICONDUCTOR LIMITED 華虹半導體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1347) 延遲寄發通函 內容有關 (1)主要及關連交易-收購協議 (2)建議非公開發行人民幣股份以募集配套資金 延遲寄發通函 誠如該公告所披露,本公司通常須遵照上市規則的規定於刊發該公告後15個營業 日內、且須根據收購守則規則8.2的規定於該公告日期後21日內(就此而言,即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一份通函,當中載有(其中包括) (i)建議收購事項、建議非公開發行人民幣股份、特別授權及清洗豁免的進一步詳 情;(ii)獨立董事委員會致建議收購事項上市規則獨立股東及收購守則獨立股東之 函件,載有其對建議收購事項、建議收購事項特別授權及清洗豁免的推薦建議; (iii)獨立財務顧問致獨立董事委員會、收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