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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商场(600280) -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ZYSCZYSC(SH:600280)2025-09-19 09:15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下称 "《监管指引第1号》")及《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南京 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进行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监管指引第1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