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为(60320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 户的,应当合并计算。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 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制度办理。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网站申报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