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为(60320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公司下属公司的负责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 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 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下同)及重要参股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 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