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为(603202) - 内部审计制度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各机构或职能部门、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人员的管理和监 督,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