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00059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为了规范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包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 责人及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及其股东、公司的关联人、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应 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 承诺的,应当披露。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