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000061) -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2025年9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理财产品交易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 公司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 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从事投资货币基金、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及 符合国资监管要求的理财行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投资理财产品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产、财产安全,有效控制 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18 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须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 告。 原则上不得从事炒作股票、期货、期权等高风险的投资行为及高 风险的委托理财等活动。 第二章 理财业务的审批权限和信息披露 第四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