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50%以上,或未达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 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 执行本制度。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指持股 10% 以上且对公司或子公司主 营业务有协同作用的参股公司),参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作,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本公司依法设立及参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拥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第二章 治理结构管理 第四条 公司通过行使股东权力制定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