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制定)
2025-09-22 09:00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制度是指由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差错,对公司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 人、 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和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相关的其他 人 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应遵循以下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责必问、有 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