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 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确保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正确、完整。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 易所、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 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询问)服务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 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证券部作为日常工 作部门,具体负责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 登记、披露及备案等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