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2 09:00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应当披露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等情况。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 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 对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 标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 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审计部直接对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部应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其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内 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理论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