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制定)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行使 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四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不 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沟通、 编制及披露等方面的职责及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 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