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林州重机(002535) - 林州重机: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LHMLHM(SZ:002535)2025-09-22 09:0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 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 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会计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结束后,公司应当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编制定期报告的相关最新规定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 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