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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0026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9月)
KCTKCT(SZ:002625)2025-09-22 09:15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 事会秘书候选人在被提名时,提名人和候选人还应在其被提名时说明候选人是否 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是否具备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 2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明确职责权限,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是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