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00262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设立子公司要进行投资论证,依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 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经公司相应决策机构批准后 方可实施。 2 第七条 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子公司应将营业执照、子公司章程、股东 名册、印章分别交公司相应职能部门存档。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 理,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提升子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运 营效率,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光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提高公司核心竞争 力需要而依法设立或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