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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002625)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KCTKCT(SZ:002625)2025-09-22 09:15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召集 人一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可 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委 员会委员资格,公司根据上述第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任、被解任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第七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