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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00262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KCTKCT(SZ:002625)2025-09-22 09:15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第一章 总 则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 项公告,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募集说明 书、股票上市公告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四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 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第五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在官 网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 2 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 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一条 为规范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