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光启技术(00262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KCTKCT(SZ:002625)2025-09-22 09:15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2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 董事(包括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 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 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 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 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 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