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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诺药包(301188) -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 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 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力诺医 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