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药包(301188) -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增强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 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分公司负 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