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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新能源(00438) - (1)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及 (2)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之內容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向持牌證券交易商、註冊證券機構、 銀行、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徵詢獨立之意見。 閣下如已將名下之彩虹集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售出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送交 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持牌證券交易商、註冊證券機構或其他代理商, 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 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彩虹集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IRICO GROUP NEW ENERGY COMPANY LIMITED* (1)建議修訂公司章程及相關議事規則;及 (2)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本封面頁所用辭彙與本通函「釋義」一節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1頁至第5頁。 本公司謹定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正在中國陝西省咸陽市高新技術產 業開發區星火大道3號C6二樓會議室舉行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 EGM-1頁至第EGM-2頁。臨時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