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利果汁(022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 規則》第 13.10B 條作出。 茲載列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之《董事會秘書工作制度》,僅 供參閱。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承董事會命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王安 中國烟台,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王安先生、張輝先生、王萌女士及王艷輝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劉宗 宜先生及張偉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龔凡先生、王雁女士及王常青先生。 *僅供識別 1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三)筹备组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立即向本 所报告并披露; (五)关注媒体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