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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修复(30095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BCEERBCEER(SZ:300958)2025-09-22 11:31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 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 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 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委员会会议并执行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