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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修复(30095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BCEERBCEER(SZ:300958)2025-09-22 11:31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以及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 开承诺(如存在,说明相关保障措施)、离任事项对公司影响等情况。公司收到 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