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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畅科技(00281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09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 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附属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附属公司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或者按照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 经营协议,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实施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或者其他组织。 公司与第三条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第三 条第(二)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 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属于第四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