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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3000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LeascendLeascend(SZ:300051)2025-09-22 11:46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 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的情形。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 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 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2025年9月)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