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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3000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9月)
LeascendLeascend(SZ:300051)2025-09-22 11:46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度是指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 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不作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 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子)公司负责人及其 他相关人员(以下统称"被问责人")。 第五条 公司内部问责坚持下列原则: 第二章 问责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问责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公 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