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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德鑫泰(300881)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盛德鑫泰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为 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本次可 转债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人"或 "受托管理人")。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 议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