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眼科(301103)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何氏眼科"或"公司")委托,就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 就本激励计划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文件以及本所律师认 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并通过查询政府部门公开信息对相关的事实和资料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