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 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在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如相关信息不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 的,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