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依法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 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任职条件和要求: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第三章所要求的独立性;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