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 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健全内控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法规要求,结合本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 关资料。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 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 签字。 第六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不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