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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SDGISDGI(SZ:000070)2025-09-22 12:46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具体办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前 10 日由董事 会办公室将书面通知(含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通知,下同)全体董事。 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 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第一节 会议的召开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临时董事会可以于会议召开前 3 日发出会议通知。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 持董事会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