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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9月)
SDGISDGI(SZ:000070)2025-09-22 12:46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3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人选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三分之一董事推举,并经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 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 1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条例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财务总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