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享时代(08519) - (1)建议股份合併;及(2)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重要文件 請即處理 閣下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如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 證券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本通函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之邀請或要約。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所有新享時代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連 同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送交經手買賣或轉讓之股票經紀、註冊證券交 易商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予買主或承讓人。 XinXiang Era Group Company Limited 新 享 時 代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 (股份代號: 8519)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 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司謹訂於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下午二時正(香港時間)假座香港灣仔皇后大道 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35樓舉行股東特別大會,召開大會之通告載於本通函第EGM-1至 EGM-3頁。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