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002471) -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之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上述法律法规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1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 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中超控股保证向本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及所作出的所有陈述和说明均 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 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或重大遗漏,提供的文件资料中的所有签字及印章均是 真实的,文件的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原件相符的基础上,本所独立、客观、 公正地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合理、充分地运用了书面审查、网络核查、 计算和复核等方式进行了查验,对有关事实进行了查证和确认。 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仅根据中国境 内现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