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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轮环境(000811) - 山东睿扬(烟台)律师事务所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睿扬(烟台)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山东睿扬(烟台)律师事务所 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Ray&Young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双河东路 1919 号六楼 电话: 0535-6779859 山东睿扬(烟台)律师事务所 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睿扬法意字(2025)第 0200 号 致: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查阅 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核 查。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